查檔經驗談
王文隆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
檔案的使用者與管理者間,彷彿有著永無止盡的鬥爭。
對於檔案的使用者來說,希望閱覽沒限制、調借無禁區、全文無遮掩、複製任由人,最好是能在家使用線上資料庫盡覽史料,門都不必出,也不要花錢,便能遍覽群檔,悠遊於文獻之中,用此撰寫專書與論文,篇篇擲地有聲。然而,對於檔案的管理管理者來說,為了管理史料,不使資料受損或是雜亂,多採有限度的公開,而即使開放也不是漫無邊際地讓使用者參覽,通常會指定閱覽空間,由專人提供服務,附帶閱覽、複製、重製與使用的規範,以免檔案遭人塗改、翻製盜版,或是撕毀偷取。
筆者長年為檔案的使用者,也曾經在檔案機構任職而為檔案的管理者,深知兩者立場的差異。對使用者來說,目標是能用最少的成本查閱最多的材料,進行研究,甚至備為不時之需;對於管理者來說,目標是能用最少的成本保管最多的材料,減少麻煩,保持資料專屬獨一。為了避免管理者與使用者發生矛盾與衝突,所有的檔案收存機構,至少都有兩套以上的目錄,一套是外部公眾能參閱的,一套是內部管理能稽查的,兩者揭露的資訊量大不相同。公眾閱覽的,通常僅有文件基本資訊,包括件名、時間、產生者、原收存機構、內容描述、檔案編號等,大多是研究者在引註時必須標上的資訊,有的系統可能還會搭配相關統計分析、權威設定,或是與其他資料庫的串接等。但管理者所能見到的資訊就會更完整,偏重於對該資料狀態的描述,諸如外觀(長寬高、體積等)、材質(紙質、木質、金屬或其他)、歸屬(是否為捐贈、寄存、託管、私人檔案等)、有無合作方(合作依據、開放限制、複製規範等)、是否毀損(毀損程度與修復情形等)、解密依據、數位化排程等等。這些都是對管理者而言相當重要的訊息,但卻不需要讓使用者知悉的內容。
那既然至少有兩套不同的目錄,那會不會有管理者隱藏,不讓使用者看的檔案呢?答案是:有的。但這並非是管理者的失職,反而是管理者負責任的作法。一批新的檔案收錄之後,必須對資料狀態加以檢視,經過整編、著錄,完成原存單位解密程序、獲得開放授權等流程,這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花費諸多人力才能完成,而是否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法令的限制,是否還要遮蔽部分內容,也必須加以考慮,這都會拖延開放的時間,限縮開放的程度。
檔案的管理者並非著意於設限,追求尸位素餐,反而希望資料更加公開、利用更為廣泛,畢竟檔案館的價值並不只在收存檔案,更多的是希望民眾能透過檔案看待過去。一座無人造訪的檔案機構,只是堆砌的倉庫而已,利用者眾才能彰顯檔案館的價值。當前檔案館的功能並不僅止於學者專家的利用,也歡迎一般民眾探採訪史,覓取自己或是家族的過去。
檔案既是過去文件的堆積,也常被視為是能探索真相的素材。正因如此,檔案的收存與公開也不免受到政治的干擾,甚至發生破壞檔案收存基本原則的粗暴,諸如以專法掠奪私有檔案、破壞檔案原始順序原則與全宗原則等,反使檔案的公開與利用蒙上陰影,以不正義的手段追索所謂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