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拓殖株式會社
昭和10年(1935)10月19日,臺灣總督府召開熱帶產業調查會,會議中提出設立一個半官半民、有力的拓殖機關之主張。昭和11年(1936)5月12日,帝國會議第69次特別會議通過設立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法案。同年11月25日,於臺北正式創立臺灣拓殖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臺拓)。
為因應業務上的需要,昭和12年(1937)首先設立東京、臺中、臺南、高雄等四支店,以及臺東、花蓮港兩出張所,隨後並設立新竹出張所及其他海外事務所等分支機構。臺拓創設之初,其資本額的半數乃是臺灣總督府以價值1千5百萬圓的官租地、國有未墾荒地及山林作為現物出資。臺拓將總督府第一次出資的官租地作為社有地,提供各地農民承租,以收取地租收入,而國有未墾荒地及山林則為事業地,除部分直營外,用以出租給企業或佃農栽種會社指定的作物。為了加強開發及生產,臺拓從昭和12年起即積極開拓臺灣西部沿海的海埔新生地,主要作為因應米穀增產計畫的事業地。昭和17年(1942)6月,臺拓向臺灣總督府提出增資計畫,總督府以三大林場斫伐事業及官租地出資,此官租地再納入臺拓社有地,作為臺拓重要的財產。整體而言,社有地出租事業是臺拓在臺事業的根本,也是臺拓向海外拓展其他事業的基礎。二次大戰後,臺拓於昭和21年(1946)9月末接收完成而終止,而因臺拓擁有龐大的土地資產,部分事業地由臺灣土地銀行接管,部分檔案亦由土銀接收。
本檔案全宗為日治時期臺灣拓殖株式會社經營社有地及事業地所產生的文書,以及會社在戰後被接收時有關物品、人員、文書相關的統計清冊等檔案。經整編及數位典藏後,計有檔案1,354冊、數位影像233,441頁。根據會社經營的內容與業務功能,將本全宗檔案劃分為三個系列,即「社有地相關書類」、「事業地相關書類」及「行政及參考書類」。「社有地相關書類」系列為臺拓經營社有地出租、買賣、變更地目、土地改良的過程中,個人、會社、組合等單位與臺拓各支店的往來文件,內容含租借社有地、繳納契約保證金、地租及相關組合規費等方面。「事業地相關書類」系列為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各事業地之土地開墾、契約締結、水利建設及產業開發等相關文件,內容還包括臺拓土地租借事業外的海埔地的開發與經營、日人移民事業計畫之相關調查報告。「行政及參考書類」系列為臺拓會社內行政部門因應執掌事務所產生的檔案,以及經營土地墾殖業務所需的參考資料,例如會計預算、決算、檢查等財務報告、人事任免文件及職員名冊、接收時期之物品清冊與工作日誌,以及土地相關法規等參考資料。